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并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基本原则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 [2] - 需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2] - 信息披露需及时公平 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 - 预测性信息披露需合理谨慎客观 内容需完整充分揭示重大风险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重大遗漏 [3] -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确保平等获取 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 [3] 信息披露触发情形 - 重大事项需及时披露的情形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 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 公司已知悉或应当知悉该事项等 [3] - 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符合暂不披露条件的 需在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或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披露 [3] - 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导致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 需立即披露相关筹划和进展情况 [3] 信息披露内容要求 - 需充分反映公司业务技术财务公司治理竞争优势行业趋势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信息 揭示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 [4] - 需针对性披露业绩波动行业风险公司治理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等领域信息 [4] - 主营业务发生重大战略调整 行业领域发生重大战略转型 主要产品技术路径发生重大变更的 需及时披露背景原因并充分揭示风险 [4] - 重大事项持续时间较长的 需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 及时提示风险 不得以结果不确定为由不予披露 [5] - 自愿披露信息需审慎客观 不得利用信息不当影响股票价格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5]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需在规定期间内编制并披露 [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需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 [7]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持股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董事会报告等事项 [7]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持股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诉讼仲裁等事件及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 [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10]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的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 需在该期间内披露业绩快报 [12] - 业绩快报需披露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需保持一致 不得存在重大差异 [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成交金额占市值的10%以上等 [14] - 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交易需披露的情形包括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 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等 [15] - 提供担保交易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 [15]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等 [17] 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披露 - 需主动披露对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信息 [18] - 年度报告中需披露行业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核心竞争优势核心经营团队和技术团队竞争力分析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比例等在研产品或项目进展或阶段性成果等行业信息 [19] - 开展与主营业务行业不同的新业务或进行可能导致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收购或资产处置等交易的 需及时披露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准备情况新业务行业情况新业务管理情况新业务审批情况新业务风险提示等信息 [19]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的 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具体原因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景气情况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等信息 [20] - 需识别并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宏观环境风险等 [20]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需及时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包括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贸易条件等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售价或市场容量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或核心技术许可丧失到期或出现重大纠纷等 [21][22] - 需及时披露的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包括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收到政府部门限期治理停产搬迁关闭的决定通知不当使用科学技术或违反科学伦理等 [22] - 需及时披露的重大风险情形包括可能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发生重大债务或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 [22] -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严重异常波动的 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核查公告 [24] - 出现可能或已经对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时 需及时核实情况并披露情况说明公告或澄清公告 [25]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29] - 董事会秘书需负责组织与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方面的联系 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等事宜 [29]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需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30] - 董事会秘书需列席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会议 有关部门需向董事会秘书及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30] 信息披露程序 - 对外发布信息的流程包括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公告文稿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签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办理公告审核手续及公告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等 [30] - 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包括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等 [31] - 临时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流程包括临时报告文稿由证券部组织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涉及重大事项的履行审批程序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等 [31] - 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要求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需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等 [3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秘书承担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 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宜 代表董事会办理对外信息披露事务 [34]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需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35]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融资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资金运用和收益情况 保证报告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36] - 审计委员会需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需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6]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相关事件 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支配地位或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37] 责任追究 - 在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中发生失职或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致使信息披露违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8] -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9]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或非法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的 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9] 保密措施 -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公司有关信息 [40] - 公司需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 保障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效运转 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防止财务信息的泄漏 [40]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 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40] -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需采取必要措施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1]
映翰通: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