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南矿集团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龚友良和董事兼副总裁刘敏计划在2025年9月12日至12月11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 龚友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17,160股(占总股本1.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34,320股(占总股本2.00%) 刘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80,000股(占总股本0.63%) 本次减持均未超过各自持股总数的25% 且符合IPO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 [1][2][3] 股东基本情况 - 龚友良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3.63%(总股本已剔除已回购股份2,284,000股) [1] - 刘敏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未直接披露 但减持计划涉及股份占总股本0.63% [1]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龚友良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12月11日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17,160股(1.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34,320股(2.00%) 合计不超过持股总数25% [1][3] - 刘敏减持期间同为2025年9月12日至12月11日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80,000股(0.63%) 合计不超过持股总数25% [1][3] - 减持价格均不低于调整后发行价15.0092元/股(根据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 若遇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 [3][5] - 减持期间如遇法律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实施减持 [3]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 龚友良和刘敏在IPO时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调整后为15.0092元/股) 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3][4][5] - 截至公告日 两人均严格履行承诺 未出现违反行为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承诺一致 [6][7] - 两人不存在深交所减持监管指引第五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7] 减持计划实施依据 - 减持依据为《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8] - 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实施 符合IPO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减持方式 [5][6] 公司治理影响 - 龚友良和刘敏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8] -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8]
南矿集团: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