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发: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8-21 10:22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电话/Tel.: 010-50867666 传真/Fax: 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 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合肥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