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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包括因派息事项调整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 并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部分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4][6][7][8] 激励计划调整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及授予方案 [5] - 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及注销事项 [6] 激励计划调整具体内容 - 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 已于2025年7月7日发放 [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70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43元/股调整为6.20元/股 [8] 注销与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3,200份 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750股 [8]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0元/股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9]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 调整及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