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二十七条,核心思路是通过多方合作增加社会资源投入,强化训练和参赛保障、提升奥运备战效能[2] - 新增委托承办形式,主要针对国内普及程度不高、发展基础薄弱或长期落后没有突破的项目开展,合作机构原则上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1][5] - 明确将合作分为联建共建和委托承办两类,联建共建类是当前普遍采用的主要形式,委托承办类则是全新队伍组建形式[5] 合作机制创新 - 放宽合作范围,明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社会组织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均可参与[4] - 委托承办类合作将转让国家队组建、参赛、市场开发及国际赛事申办举办等相关核心权利[1][5] - 通过委托承办有利于强化总局和地方发展目标的一致性,重点培育一批有条件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在奥运备战中"独当一面"[5] 试点实施情况 - 今年3月体育总局以板球、壁球为试点开展委托地方承办国家队工作,确定委托浙江省体育局承办板球国家队、四川省体育局承办壁球国家队[1][5] - 2017年曾开展国家体育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的试点[4] - 巴黎奥运会自由式小轮车、滑板等新兴项目取得成绩突破得益于国家队共建工作[3] 体制机制改革 - 推动项目管理单位由"办队"向"管队"转变,有序推动职能转变[1][5] - 建立共建共赢、多元发展的奥运备战新格局,完善竞赛制度、荣誉表彰、经费奖励补助等多元化激励体系[5][6] - 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明确责权边界、进入、退出、激励等机制体系,加强动态监督、细化管理规范[3] 社会力量参与 - 加快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政策体系,拓宽市场机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方式路径[2] - 保证各类主体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竞技体育公共资源,公平参与竞技体育各领域竞争并获得合理收益[2] - 采用资源扩容方式整合地方场馆、教练、科研、资金等方面,更好调动地方积极性[6] 战略意义 - 被业内人士称为"新型举国体制",是2035年建成体育强国的应有之义[1][3] - 深化体育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效调动国家、社会、市场等各方面力量[3][6] - 国家队存在对运动项目社会化程度提升非常有帮助,为青少年提供努力方向并带动整个项目发展[6]
委托承办”国家队,中国竞技体育管理探索“新型举国体制
新京报·2025-08-21 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