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背景与核查范围 - 狮头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利珀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6日 覆盖交易首次披露或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1]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 中介机构及相关自然人等主体[2] 自然人股票交易情况 - 徐常超在上市公司股东单位任职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100股 截至2025年8月6日持股结余为0股[2] - 田铭新配偶付党立累计买卖各111,600股 重庆协信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亲属 最终持股结余为0股[4] - 田原任职于股权投资机构 累计买卖各36,500股 南京齐芯高精尖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经办人 最终持股结余为0股[7] - 利珀科技监事阙稚岚父母阙良华买卖9,400股 张春凤买入24,700股未卖出 分别结余0股和24,700股[8] - 利珀科技市场副总监留赟父亲留良吾买入11,100股未卖出 持股结余11,100股[13] - 利珀科技大客户经理翁宇轩买卖净增持18,000股(买入24,400股 卖出3,200股) 其配偶叶恩彤买入33,600股未卖出 分别结余21,200股和33,600股[16] 机构股票交易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自营账户买卖各15,200股 资管账户买卖各4,300股 最终持股结余均为0股[19] - 东方证券声明交易决策独立 通过信息隔离墙制度防范内幕信息不当流转 与本次重组无关联[19] 核查结论 - 所有交易相关方均出具承诺 声明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及独立判断 未利用内幕信息[3][5][9] - 东方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定 相关股票交易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 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20]
狮头股份: 东方证券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