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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对外投资概述 - 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与关联方华赢投资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新疆华锋,其中高要华锋出资1,200万元(持股60%),华赢投资出资800万元(持股40%)[1][2] - 合资公司将作为项目主体,分阶段在新疆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21,000万元[1][7]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5] 关联方及交易结构 - 关联方华赢投资由公司董事、监事及员工通过华美合伙(持股63.125%)和华成合伙(持股36.875%)间接持股,陈宇峰担任法定代表人[3][5] - 合资公司新疆华锋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高压化成箔生产、电子元器件及新能源车零部件等[6][8] - 双方以现金出资,实缴出资截止日为2027年6月30日,逾期未实缴部分需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10] 项目规划与可行性 - 项目选址新疆胡杨河市,依托当地低成本电力资源优势,分两期建设合计400万平方米/年高压化成箔产能[7] - 高压化成箔属于高资金投入、高技术含量行业,是新能源产业重要基础材料,市场需求持续增长[7][18] -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贷款,产品主要应用于铝电解电容器,契合下游新能源行业发展需求[7][18] 公司治理与协议安排 -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3人),高要华锋提名2名董事并委派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华赢投资提名1名董事[11][12] - 重大决策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质押、核心技术处置等[11] - 协议约定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第三方收购超40%股权时其他股东可要求同条件出售股权[14] 投资目的与战略意义 - 公司现有产品以中低压化成箔为主,本项目旨在完善高压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并把握高端市场需求[18][19] - 通过新工艺与自动化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地位[19] - 项目完成后新疆华锋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现有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