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存量项目迎新规:有序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
证券时报·2025-08-20 18:33
PPP新机制政策框架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1] - 地方政府可安排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 [1] - 新机制要求2023年2月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项目及未来新项目均按新规执行 [1] 存量项目现状与规模 - 截至2022年底全国PPP项目总数8057项 总投资规模达11.6万亿元 [1] - 部分存量项目面临停摆、僵局和争议等运营问题 [1] - PPP模式自2014年推行以来对改善公共服务和拉动有效投资产生积极作用 [1] 项目推进实施要求 - 按轻重缓急优先实施具收益项目 持续保障项目完工 [2] - 接近完工项目需抓紧推进建设并及时验收投入运营 [2] - 推进缓慢项目需论证建设内容以减少不必要成本 [2]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PPP存量模式 [2] 融资支持与机构协作 - 金融机构需按市场化原则依法支持在建项目融资 [2] - 优化信贷审批流程 禁止无故终止贷款或要求政府出具承诺文件 [2] - 鼓励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与政府方平等沟通优化合作要素 [2] - 通过调整融资利率和收益指标共同降低运营成本 [2] 财政资金运用机制 - 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 [3] - 债券资金专项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部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