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存量项目迎新规
证券日报网·2025-08-20 13:25
政策核心目标 -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1] - 支持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 [1] 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 - 分类分级推进实施 根据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按轻重缓急排序 优先实施有收益项目 [2] - 对接近完工项目抓紧推进建设及时验收决算及早投入运营 [2] - 对推进缓慢项目论证建设内容 研究压缩规模优化标准调整配套内容以减少不必要成本 [2] - 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需及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 [2]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2] 强化政策支持 -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 [3] - 对已运营项目 地方政府需将运营补贴等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合理确定保障序列并严格执行支出计划 [3] - 不得挪用PPP项目预算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 可安排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有序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