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报·2025-08-20 11:02
政策核心观点 - 财政部发布指导意见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效益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1] 项目实施与分类管理 - 地方政府需根据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按轻重缓急排序 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 [1] - 对接近完工的项目要抓紧推进建设及时验收决算及早投入运营 [1] - 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论证建设内容 研究压缩实施规模优化建设标准调整配套建设内容以减少不必要建设成本 原则上不得超出已核定概算总投资 [1] - 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需及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 [1] - 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1] 项目融资支持 - 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客观评估 依法合规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 [2] - 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要依法履约 在符合放款条件风险可控前提下及时发放贷款 [2] - 对未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要在充分尽职调查基础上合理确定贷款规模利率期限抵质押品等信贷条件 [2] - 金融机构需优化信贷审批流程 不得无故终止贷款 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承诺或证明文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