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基本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 - 担保对象为联晟新材,债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5]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6] 内部决策程序 - 担保事项经2025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3] - 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3] 被担保人情况 - 联晟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控制力,担保风险较小[6] - 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6] 担保必要性与合理性 - 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6] -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6]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约为314,328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3%[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