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并优化董事会组成 [1][2] -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的建议 [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2][3] 委员会职责与职权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 [2]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法定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 [4] 委员任职要求 - 委员需具备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良好职业操守 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3]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3] - 委员因故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辞去委员会职务 需按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3] 委员会运行机制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 [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会议 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委员推举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4] - 决议需经委员过半数通过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5] 会议组织与记录 - 公司证券事务部设工作小组牵头具体工作 提供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等支持 [3][4]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委员意见 出席委员需签名 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5] - 公司需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