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泰国引渡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央视网·2025-08-19 02:10
案件基本情况 - 李某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吸收资金 [1] - 虚构公司资金实力雄厚、经济效益良好和即将挂牌上市等不实信息 [1] - 以扩大生产经营为由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 [1] - 案件涉及800余名群众 非法吸收资金规模达3亿余元人民币 [1] 司法追逃进程 - 案发后李某逃往境外 公安机关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工作 [1] - 2023年9月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1] - 2024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 [1] - 2025年6月泰国有关部门逮捕李某并依法判决引渡回中国 [1] 国际合作意义 - 本次成功引渡体现中泰两国执法司法合作深化与双边互信加强 [1] - 彰显公安机关维护公民财产安全与捍卫法律底线的决心 [1] - 对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和深化执法合作产生积极示范作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