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日决议召开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8月18日举行 [5]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日通过指定媒体及上交所官网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14时在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朱先磊主持 [6]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30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023,093股 占公司总股份48.1457% [6] - 现场参会股东3名 持有股份196,476,686股 占比42.7988% [6] - 网络投票股东227名 代表股份24,546,407股 占比5.3469% [7] - 中小投资者股东228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33,727,825股 占比7.3469% [7]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括延长定向发行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延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等共8项 [11][12][13] - 第1-3项及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4] - 其余普通决议事项获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 [14] - 关联股东水发集团等对第1-2项议案回避表决 [1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6][9][14]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 [8][9][14]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