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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场监管局扣押物品远超法定期限,被判违法并实施补救
南方都市报·2025-08-18 14:19

行政强制案例 -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6月29日检查中发现某中药材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预先配置无患者处方药并销售 扣押涉案物品并送检[1] - 同年11月1日再次检查扣押同类药品 12月1日决定延长扣押期限三十日 但直至2023年3月未返还 超出法定扣押期限[1] - 法院判决确认扣押行为违法 因扣押时间明显超出法定期限 违反行政强制法第27条 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而非返还药品[2][3] 药品安全监管 - 检测发现扣押药品存在非法添加化学成分 涉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需坚持风险管理和严格监管制度[2] - 行政机关制定方案妥善处理涉案药品 部分已发霉药品被销毁 符合保护公众用药安全的需要[3] 纠纷处理结果 -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 中药材行加强自身整改 当地政府允许其参与大型中药材产业园建设和经营[3] - 纠纷处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既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又尊重监管部门专业判断和执法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