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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发布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详细列明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并由董事长马学军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平台在9:15-9:25/9:30-11:30/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平台全天开放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总计41名股东及授权代表参与表决 代表股份40,324,1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760% [3][4] - 现场参会股东4名 代表股份40,167,904股 占比48.2883% 网络投票股东37名 代表股份156,198股 占比0.1878%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列席会议 所有参会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得同意票40,254,305股(占比99.8269%) 反对票34,513股(0.0855%) 弃权票35,284股(0.0876%)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中小股东对议案一赞成比例达90.3694% 反对票占比4.7621% 弃权票占比4.8685% [6] - 议案二获得同意票40,261,349股(99.8443%) 议案三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662,569股(91.4213%) 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 [6][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议案 [2][5] - 表决程序严格遵循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机制 计票监票程序符合规范 未出现修改议案或提出新议案情形 [5][7] - 全部决议事项均获合法通过 会议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