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权益变动 - 原控股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完成司法拍卖过户登记手续 [1] - 李蓉蓉女士通过司法拍卖取得27,460,000股(占总股本6.29%),周正昌先生取得13,000,000股(占总股本2.98%) [1] -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双方合计持股40,460,000股,占总股本9.26% [2][3] 一致行动人协议内容 - 协议双方为李蓉蓉(持股6.29%)和周正昌(持股2.98%),旨在形成统一决策意志 [4][6] - 一致行动范围包括股东会表决、董事提名、重大投资、融资、担保、章程修改等事项 [6] - 决策机制采用持股多数原则,无法协商一致时按多数股权方意见执行 [6] 股份限制与监管要求 - 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双方已签署承诺函 [2][8] - 本次权益变动需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2][7] 协议终止条件 - 一方失去股东资格、上市公司退市或监管要求终止时协议自动解除 [6][7] - 争议解决需优先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