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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陕西生态环境检察工作(2021—2025)》白皮书发布
陕西日报·2025-08-17 00:23

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成果 - 2021年以来通过专项监督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林地耕地湿地15697.14亩 恢复被污染水域507.61亩 清理固体废物45.14万吨[1] - 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 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 荒漠化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1] 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制 - 设立4个跨区划检察院构建集中管辖与地域管辖相辅相成法律监督格局[1] - 跨区划检察院立案240件 提起诉讼61件 制发检察建议157份 督促区划检察院立案233件 双向移交线索255件 协同办案136件[1] - 8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 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 - 推进生态环境检察职能机构机制规则队伍专门化建设[2] - 设立省级生态环境检察部 市级组建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 跨县组建办案团队[2] - 探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并出台跨区划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实施办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