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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风光”标价、让绿电生“金”,内蒙古发布支持性文件
新华网·2025-08-16 01:43

政策发布 -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旨在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拓展"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 [1] - 该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忠发布并解读,强调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具有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 机制创新 - 方案创新性地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纳入生态产品目录,构建"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 [1] - 通过可量化、可交易、可增值的全链条机制,为新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治理修复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1] 价值转化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旨在将可再生能源潜在的生态价值(如治沙、旅游观光)和社会价值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价值,实现"风光"标价和绿电生"金" [2] - 风电、光伏项目不仅可通过发电获利,还可通过生态治沙、旅游观光等衍生价值创造额外收益 [2] 项目规划 - 方案提出加强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储备,建立示范项目清单,重点谋划"光伏+"和"风电+"等生态友好型产业融合示范项目 [2] - 延伸发展绿电绿证交易、碳汇开发、生态治理、观光旅游等衍生产业,并推动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绿色氢氨醇、零碳园区等关联产业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