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 吉视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反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期限36个月,申请长春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 为保障长春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债权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东北亚新媒体有限公司向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7] - 本次反担保金额2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长春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6][7]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成立于2018年7月26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 [8] - 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719,642.94万元,负债79,068.96万元,资产负债率10.99%,2024年净利润11,291.71万元 [8] - 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725,181.34万元,负债79,349.12万元,资产负债率10.94%,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5,258.24万元 [8] 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保证人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东北亚新媒体有限公司,被保证人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 [8] - 被担保主债权为公司债,本金数额2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 -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金额、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9] 担保必要性及合理性 - 反担保是为保障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用于偿还金融性债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9] -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9] - 董事会认为反担保事项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10] 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2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0% [1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200万元,无逾期担保 [11] -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11]
吉视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