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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13:30在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至15:00 [2] - 召集程序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4] 参会人员与股权结构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网络投票股东229名,代表股份2,063,000股,占总股本1.0976% [2]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验证,现场出席人员资格经大会秘书处及律师核查 [2][3] 议案表决情况 - 审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4] - 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预先审议,并于2025年7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4]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结果当场公布,无特别决议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 未对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