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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证券之星·2025-08-15 15:17

交易方案概述 - 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12项资产股权,包括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等,并以现金购买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 [9][50]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30% [27][5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0.38元/股 [52][53] - 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55] 交易标的资产 - 标的资产涵盖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服务业务,包括国源电力、新疆能源、化工公司等12家企业 [9][50] - 国源电力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坑口煤电业务等 [9] - 新疆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11] - 化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煤化工业务相关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煤炭清洁转化利用 [12] 交易目的与影响 - 交易旨在整合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服务业务板块,优化全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3][49] - 交易完成后将显著增加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实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34][49] - 有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 [44][47] - 将增强公司一体化运营优势,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巩固全球领先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地位 [34] 交易审批进展 - 已获得国家能源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性同意 [35][58] - 尚需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35][58] 股份锁定安排 - 国家能源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6][56]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