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5]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51人,占员工总数14.21%,其中董事长姜明武获授1.14万股(占授予总量1.52%)[6][7][11] - 计划授予总量75.09万股(占公司股本1.14%),其中首次授予61.72万股(82.19%),预留13.37万股(17.81%)[10]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3][4]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包括股票来源、数量分配、授予条件等条款 [9][12][13] - 激励对象中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19] 实施进展与后续程序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5] - 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需2/3表决通过)、内幕交易自查、激励对象公示等程序 [16]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未披露),注册资本6,600万股,主营电力设备智能化监控系统、光纤传感系统等产品的研发销售 [3] - 2023年完成IPO注册(证监许可〔2023〕1177号),注册地址为苏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54649549N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