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绑定[1]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科创板上市公司[1]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机制用于客观评价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绩效,确保股权激励顺利实施并发挥最大效用[2] - 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激励计划与个人工作业绩直接挂钩,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2] - 具体名单由薪酬委员会拟定,经监事会核实确定[2] 考核机构与流程 - 人力资源部负责个人绩效考核,财务部负责公司业绩考核,数据需确保真实准确[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持考核程序并向董事会汇报结果,董事会负责最终审核[3] 业绩考核标准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每年考核营业收入增长率[3]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前授予则考核年度相同,若之后授予则考核2026-2027年[4] - 未达业绩目标则当年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5]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考核结果分ABCD四类,对应不同归属比例[5] - 实际归属数量=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5] 考核周期与执行 - 首次授予部分每年考核一次,预留部分根据授予时间调整考核周期[5] - 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在薪酬委员会指导下执行考核,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6] 考核结果管理 - 被考核对象可申诉异议,薪酬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复核[6] - 个人考核结果保密存档10年[6] 制度修订与解释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 - 遇法律法规变更时需适时修订[7]
光格科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