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 沪硅产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 载明会议时间、内容、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2] - 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5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3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4,395,702股 占总股本48.5733% [3] - 召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 逐项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5] - 表决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 议案3和4为累积投票议案 其余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5] 其他事项 - 未发生股东提出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5]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人员资格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