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基本信息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地点为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1]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15:00 [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会议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7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 [3]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3]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8月8日 [4]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23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716,9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37% [4]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2人 代表股份508,348,886股 占比53.1765% [4]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及代表231人 代表股份54,368,031股 [5] - 会议由董事长蒋志坚主持 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及律师列席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562,623,39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 [6] -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4,274,504股 占比99.8279% 反对86,565股 占比0.1592% 弃权6,962股 占比0.0129% [6] - 议案二《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562,570,396股 占比99.9740% [6] -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4,221,510股 占比99.7305% 反对139,165股 占比0.2559% 弃权7,356股 占比0.0136% [6] 法律意见结论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定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8]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专供本次股东会使用 [7][8]
华光环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