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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壁垒 优环境 增活力 《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8月起正式施行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2025-08-14 22:2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四川省自8月1日起全面施行《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 旨在从源头防范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不当干预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1] - 该办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 - 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修改或废止 [1] 审查原则与职责分工 - 遵循"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原则 落实审查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 [1] -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督促抽查 处理举报等工作 [1] - 针对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 政府奖补 政企合作 招商引资五大重点领域制定具体禁止性条款 增强审查实操性 有效解决审查标准模糊问题 [1] 审查机制与流程 - 部门出台政策由起草单位自审 多部门联合出台由牵头单位审查 政府出台或提请人大审议的政策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审查 [2] - 审查过程中需听取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 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作出书面结论 会同审查时限为5至15个工作日 材料不全可要求补正 政策重大修改需重新审查 [2] 监督保障措施 - 建立举报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2] -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抽查 对违规单位可发出提醒敦促函或约谈 情节严重的立案调查并追责 定期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保障审查经费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专家库应用 [2] 政策亮点与创新 - 鼓励跨区域跨部门协作 推动川渝政策措施交叉互评和案例交流 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统一市场建设 [2] - 构建举报-抽查-敦促-约谈-追责全链条监督体系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2] - 将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和营商环境考核 提升各级人民政府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 [2] 预期影响 - 通过明确审查边界 细化操作流程 强化监督问责 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