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交易结构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标的为宏联电子100%股权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 [1]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完全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并实际控制其生产经营 [2] 合规性状况 - 交易对方确认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 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 [2] - 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资产过户无法律障碍 [2]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要求 [1][2] 交易影响 - 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 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2] - 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主业突出性 [2] - 增强抗风险能力 不会新增显失公平关联交易 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 审批程序 - 已在交易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 - 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已作出特别提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