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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的公告

对外担保概述 - 全资子公司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拟与红河州融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开展次氧化锌粉采购垫资业务 垫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资金成本不超过年化10% [1] - 京蓝科技对《合作协议》下的主债务 上游主债务 下游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批准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 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为京蓝科技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经审计数据资产总额157,266,319.31元 负债总额82,977,423.56元 [2]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8,844,316.39元 净利润63,956.91元 [2] 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 合作模式为个旧兴华委托融泰投资垫资代采次氧化锌粉 原料运送至个旧兴华厂区用于生产 待成品销售完成或支付期限届满后支付原料货款 [3] - 支付条款规定原料到厂后20-25个工作日内 按销售回款金额70%支付货款 最晚支付期限不晚于原料到厂日起60日内 [3] - 京蓝科技法定代表人马黎阳同步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通过《公司担保合同》与《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承诺书》明确 [3] - 违约责任条款规定逾期付款需支付日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需支付逾期货款30%的违约金 [4] 担保合同核心条款 - 担保范围涵盖《合作协议》主债务 上游采购合同债务 下游销售合同债务及相关违约责任 [6][7]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任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7] -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失效 [8]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该供应链融资有利于满足个旧兴华业务发展需要 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9] - 担保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9]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5.87% [10]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债务逾期情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