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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完善治理机构 [1]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4] - 设召集人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7] 职责权限范围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 -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 - 对重大资本运行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11] - 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2] 会议召开机制 -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1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16] - 定期会议应于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 临时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 [18] -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 但需在会上说明 [18] 议事表决程序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1] - 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27]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27]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 [26]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 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 [29] - 独立董事意见应在记录中载明并签字确认 [2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 [29] - 公司需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战略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 [3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3] - 此前制定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33]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