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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申军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吴申军作为达实智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1] 独立董事合规性声明 - 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且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适用) [2]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关于领导干部兼职、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相关规定 [2][3][4]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且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4]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且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4] 历史记录与任职限制 - 候选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第十七至二十二项),且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记录,且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 [6] 兼职与任期承诺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包括该公司)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7] - 候选人承诺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职 [7][8]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报送声明内容,并承诺若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将继续履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