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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磊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刘磊被提名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1]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1][2]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3]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且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4]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4]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且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4] 合规性与职业记录 - 候选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且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6][7] 承诺与义务 - 候选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7]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影响[7] - 如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形,候选人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职,且不会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而拒绝履职[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