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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梅娟)

核心观点 - 刘梅娟作为亿帆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其符合所有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并承诺勤勉履职 [1][6][7] 候选人资格审查 - 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 [1] 任职资格符合性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如适用) [2]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相关工作经验 [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时需满足特定资格要求(注册会计师/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博士学位等) [3] 独立性声明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4]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也不属于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4]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 [4] - 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 不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4]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相关单位任职 [4][5]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 合规记录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管 [5] - 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5]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5] - 最近36个月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 - 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且未满12个月 [5] 任职数量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含亿帆医药) [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6] 承诺事项 - 保证声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6] - 任职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 [6]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任 [7] - 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内容至交易所 [7] - 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 将继续履职不拒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