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温州宏丰: 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至7月31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35元/股的130%(即6.96元/股)[2][6] - 触发"宏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中"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的条件[2][6]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92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92元[1][7] - 计息天数167天(自上一付息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 按票面利率2.0%计算[7][8] - 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8] - 赎回款将于2025年9月5日通过托管券商划转至持有人资金账户[8]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发行规模3.2126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50554亿元[2] - 转股期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2028年3月14日止[3] - 当前转股价格经多次调整后为5.35元/股 较初始转股价格6.92元/股累计下调22.7%[3][4][5] 公司决策背景 - 董事会基于减少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考虑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2] - 赎回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2]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8] 操作注意事项 - 债券持有人需在2025年8月28日前完成转股操作 否则将按100.92元/张被强制赎回[1][8] -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9] - 转股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