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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6日通过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会议通知 载明会议方式、时间、地点及议题内容 [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15:00在中山市小榄镇公司办公大楼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时段为2025年8月13日9:15-9:25及9:30-11:30、13:00-15:00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38人 代表股份636,350,26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8759% [3]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334人 代表股份79,377,8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483% [3] - 现场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事务所验证合法 网络投票资格由深交所系统认证 [3] 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 同意股数635,164,569股 反对1,062,200股 弃权123,500股 同意比例99.8137% [5] - 中小投资者同意78,192,176股 反对1,062,200股 弃权123,500股 同意比例98.4800% [5] 公司制度修订议案 - 总同意股数600,113,295股 反对36,099,874股 弃权137,100股 同意比例94.3055% [5] - 中小投资者同意43,140,902股 反对36,099,874股 弃权137,100股 同意比例54.3400% [6]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 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位候选人得票率分别为93.9543%、95.8471%、95.8471%、95.8278% [8][9] - 中小投资者对应支持率为51.5329%、66.7073%、66.7073%、66.5524% [8][9]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 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率分别为95.8473%和95.8468% [9][10] - 中小投资者支持率分别为66.7086%和66.7052% [9][10]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11]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符合特别决议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要求 [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