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2] - 会议通知及议案内容于2025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在八都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沈小平主持 [3]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63人 代表股份443,529,29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99% [4]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人 代表股份443,529,293股 [4]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59人 代表股份24,634,419股 其中中小股东及代理人562人代表股份24,634,419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028% [4] 会议审议与表决 - 会议审议一项特别决议议案 与公告内容一致 无新增议案 [5][6]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公布 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5] - 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4][6] -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