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法定代表人变更 -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定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联席(执行)总裁 高级副总裁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3]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定义高级管理人员为总裁(总经理) 联席(执行)总裁 高级副总裁 副总裁(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3] 股份发行原则 - 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4]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4] 财务资助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允许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增加资本方式 - 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6] 股份回购情形 -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 与其他公司合并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形下回购本公司股份 [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 股东权利 - 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请求召开股东会 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权利 [11] - 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份 [11] 股东会职权 - 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等职权 [1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9]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董事人数不足6人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 [21] 股东会表决方式 -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2]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5] 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企业负责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等情形不得担任董事 [49]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不得担任董事 [49] 董事任期与选举 - 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0]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职工代表 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50]
财信发展: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