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发布“房十条”新政
证券时报·2025-08-13 15:11
激励住房消费 - 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扩大覆盖范围至灵活就业人员 支持异地公积金购房 丰富公积金提取方式 [3] - 对信用良好购房人提高住房贷款额度 降低审批门槛 搭建住房按揭贷款快速通道 [3] - 给予教师 医务人员 产业工人 新居民等购房财政补贴 给予优秀房地产营销队伍金牌顾问奖励 [3] - 购房人凭不动产预告登记统筹安排落户入学 购买存量非住宅产品业主支持与住宅同等用水价格标准 [3] 提振投资信心 - 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按最低比例20%缴纳 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 - 支持已批未建公寓等商品房调整为住宅 优化未开发部分规划设计方案 调整项目用地商住比 [4] - 架空层 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养老设施等不计入容积率 封闭住宅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1/2计入容积率且可达套内建筑面积20% [4] - 支持国企或社会资本收购新建商品房或存量商品房 优先用作保障性住房 人才房 青年公寓 职工宿舍 [4] 融资与销售支持 - 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推动白名单制度常态化 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5] - 鼓励现房销售 定期发布现房放心购名单 引导金融机构对现房销售项目提高开发贷款额度 降低利率 延长期限 [5] 强化要素保障 - 在规划 设计 预售 验收等审批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配备项目管家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 [6] - 对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成效较好金融机构优先考虑承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预售资金监管等业务 [6] - 对落实好房子标准好 信访少 运行优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再开发政策倾斜 在土地出让要点 金融政策支持 预售资金使用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