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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征求意见:辅助驾驶不能当自动驾驶!
上海证券报·2025-08-13 14:22

政策监管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起草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1] 驾驶员辅助系统管理要求 - 企业需在车辆App、车载系统及用户手册显著位置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 避免消费者误认为自动驾驶功能 [2] - 企业必须开发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功能 对脱手、睡眠等脱离驾驶任务情形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或功能禁用等措施 [2] - 禁止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此开展专项调查 [2] 数据报送与软件升级规范 - 企业需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 [3] - 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 禁止推送未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 禁止通过OTA隐瞒缺陷 [3]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将核查技术参数一致性、OTA备案合规性 对频繁升级企业重点抽查 [3] 宣传与信息披露规范 - 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等信息必须真实全面 禁止虚假或夸大宣传 [3] -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命名及营销中不得暗示为自动驾驶系统 防止驾驶员滥用功能 [3] - 禁止夸大宣传车辆驾驶性能误导高速驾驶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广告监督检查并开展技术认定 [4] 安全事件报告与监督机制 - 企业需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的安全事件和碰撞事故 [4]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事故深度调查 对未报告事故企业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 [4] - 对隐瞒或遗漏重大事实的企业开展专项核查 [4] 网络安全与缺陷管理 - 企业应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信息监测 减少网络攻击、威胁和漏洞引发的车辆事故风险 [2] -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网络攻击等安全事件开展缺陷调查 必要时督促企业通过召回改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