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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志刚计划减持不超过43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实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 -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2] 股东持股结构 - 韩志刚直接持股1.4615亿股 占总股本比例33.99% [1]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3695亿股 占总股本比例55.10% 包括韩润泽持股7844.42万股(18.24%)、韩曰曾持股649.75万股(1.51%)、薛安斌通过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股585.54万股(1.36%) [1][2] - 韩润泽系韩志刚之子 双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1] 承诺履行情况 - 本次减持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的锁定期要求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 - 韩志刚于2023年10月16日承诺十八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目前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3] - 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相关规定 [2][3] 计划实施说明 - 减持计划存在实施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 -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 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