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发文推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长江商报·2025-08-13 08:3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并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1] - 政策针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财政贴息支持 [1][2] - 政策到期后可能延长实施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3] 贷款申请条件 - 贷款需由经办银行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至经营主体 [2] - 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经营主体涵盖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民办非企业法人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政策 [2] 贴息标准细则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 贴息政策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但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中央财政贴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