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零碳园区培育建设
内蒙古日报·2025-08-13 06:33
政策框架与目标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 通过试点推进 示范引领 模式创新等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 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试点 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 [1] - 零碳园区定义为通过规划 设计 技术 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 [1] - 建设分三阶段推进:2025年启动申报遴选并确定首批培育建设名单 2026年至2028年全面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建设 2030年深化探索实践并推动更多园区纳入国家级试点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1] 建设内容与技术支持 - 建设内容涵盖构建零碳园区电网系统 加强绿电高比例供给消纳 强化储能和柔性负荷管理 推进节能降碳改造 [1] - 同时培育绿色低碳产业 完善基础设施 推进碳捕集利用与碳汇开发 [1] - 园区将搭建绿色智慧能碳管理平台以增强涉碳综合服务能力 并参与零碳标准规则制定以提升国际影响力 [1] 组织实施与支持机制 - 各盟市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申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确定培育建设名单 建设周期为3至5年 期间定期评估并实施动态管理 [2] -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给予资金支持 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 并鼓励政策性银行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 [2] - 内蒙古加强统筹协调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 在试点探索 项目建设 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给予支持 各盟市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任务落实 [2] 战略意义与预期成效 - 通过零碳园区建设实现能源转型 产业脱碳与稳增长 扩投资 促转型相协调 [2] - 为零碳发展提供新动能和新引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