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励
郑州日报·2025-08-13 01:28

举报奖励政策核心内容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郑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1] - 政策旨在鼓励公众提供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积极参与污染治理 [1] 举报渠道与方式 - 举报渠道包括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微信服务号、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电话、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网多种渠道 [1] - 市民可扫描二维码快速完成举报,实现"随时随地可监督" [1][3] 可举报的违法行为范围 - 明确可举报的违法行为包括工业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偷排污染物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1] - 包括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工业噪声扰民,机动车冒黑(蓝)烟等行为 [1] - 涵盖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未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以及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 [1] 奖励金额档次划分 - 根据违法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对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社会影响,奖励分为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五个档次 [1] 追加奖励机制 - 被举报方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或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对举报人按金额最高项进行奖励 [2] - 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办结后,排污单位再次涉嫌违法排污的,可继续举报并获得再次奖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