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党中央从全局战略高度作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决策 法治基础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文件持续夯实 [1] - 当前市场基础制度设施要素建设取得进展 但面临政府与市场关系需理顺基础制度需完善要素市场规则需健全等问题 [1] -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 即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基础设施政府行为尺度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 并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1] 政府与市场边界厘清 - 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 同时通过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弥补市场调节不足 [2] - 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 如招标中以技术标准区别对待非本地企业 以及监管执法标准不统一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2] - 需以法治划定边界 政府不干预市场能处理事务 专注市场无法处理领域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反垄断执法 整治招投标乱象并推动修法 统一监管标准与执法协同 [3] 市场经济制度基础完善 - 区域分割的市场制度规则导致跨区域交易规则冲突与秩序紊乱 大幅提升制度性交易成本 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 [4] - 需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 当前存在产权保护薄弱环节市场准入标准一致性不足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4] - 运用法治思维强化统一制度规则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健全产权纠纷执法司法体系 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优化新业态准入环境 加快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 [5] 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 - 生产要素是价值创造源泉 要素市场是市场体系基础 需促进要素在更大范围流动以配置资源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 [6] - 传统要素如资本劳动力市场交易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但规则不健全 新型要素如数据市场存在不成熟不完善情况 [6] - 需在法治轨道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健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并通过法律法规修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加强数据立法明确流通交易标准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7]
胡明: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根基
经济日报·2025-08-13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