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纠正违法行政强制行为
人民日报·2025-08-12 22:29
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 体现人民法院通过监督纠正违法行政强制行为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决心 [1] - 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在缺乏法律依据情形下采取扣押强制措施造成企业损失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 - 2022-2024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企行政强制一审案件约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8% [2] 行政机关职责 - 行政机关负有履行行政强制等监管职责 但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1] -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扣押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情况复杂经批准延长也不得超过三十日 [2] 具体案例判决 - 某漂流公司因未备案经营漂流项目被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扣押5只漂流船 扣押时间从2019年持续至2022年4月未返还 [1] - 法院认定《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未规定对未备案情形可采取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判决区文体局扣押行为违法 [2] - 法院结合漂流船购买价格单 每只船承载人数 公司经营年收入等数据 考虑折旧因素后判决行政机关返还船只并赔偿实际损失 [2] 司法实践成效 - 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审理涉企行政强制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 [2] - 人民法院坚决纠治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促政通人和取信于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