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明确股份转让限制 信息申报要求及违规责任 [1][2][3][4][5][6][7][8][9][10][11][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九类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 离职半年内 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 [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 业绩预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件披露期间等四类期间不得买卖股票 [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需收回收益并披露处理情况 [3][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4][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且需继续遵守每年25%的转让比例限制 [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身份及持股信息 并办理网上申报 [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 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及证券账户等 [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及合规性 [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包括数量 来源 时间区间及价格区间等 [7][8] - 减持计划完成后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 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8] 账户及股份管理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需合并为一个账户 未合并导致的不便自行承担 [9]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锁定 [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 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 [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 解锁后剩余额度内股份解锁 其余自动锁定 [9] - 锁定期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收益权 表决权及优先配售权不受影响 [10] 违规责任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违反管理规则买卖股份 公司可采取诫勉谈话 通报批评 扣发奖金等措施 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由董事会收回 [11][1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行为严重违法将交由相关监管部门处罚 [12]
扬帆新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