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作研发协议 - 公司拟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旨在提高公司在生物制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并加快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 [1] - 该合作研发协议已履行《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及《华中农业大学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研发框架协议》规定的程序 [1] 关联交易 - 本次合作研发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表决程序合法且交易价格公允 [1] -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罗飞、王晖、罗知一致同意公司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