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完善治理结构 [1]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设立 [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战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委员由董事担任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连选可连任 任期届满前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2] -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 委员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 - 委员缺额时董事会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2] - 设主任委员1名 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和召集会议 [2] 职责权限 - 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3] -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履行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3] - 战略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 -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 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3] 会议规则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 电话等通讯方式 [5]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 [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5]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委员 [5] - 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 但无表决权 [5] - 采取集中审议 依次表决规则 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 [5] -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6] - 可采取记名投票 举手表决 通讯表决或其他表决方式 [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6] - 会议需有记录 出席委员需签名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 保存期限为10年 [6] - 与会人员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6] 附则规定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 [8] - 本细则与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后者规定执行 [8]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 [8]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日起实施 [8]
挖金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