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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金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3]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产生 [4]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5] 委员任职机制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经董事会批准 [6] - 委员缺额时董事会需尽快补选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需60日内完成补选 [7]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会议并主持工作 [8]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 [9]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和任职资格审核 [9] - 就董事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解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9] 人员选任程序 - 研究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11] - 广泛搜寻人选并收集学历 工作经历等背景信息 [11][5] - 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作为候选人选 [11] 会议运作机制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 [15] - 需提前三日通知委员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理由 [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17] 表决与决议机制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 但每次只能委托一人 [18]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22] - 表决可采用记名投票 举手或通讯等多种方式 [23] 文件管理规范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 材料 授权委托书等由证券部保存 [26]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26] - 与会人员对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7] 制度实施依据 - 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 [1]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