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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授权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朝阳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9]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确认授予日[10][12] - 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本次授予具体情况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12日符合激励计划规定[12] - 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53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元/股[12] - 授予条件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授予的情形[13][14][15] 回购注销安排 - 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工作变动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5] - 拟回购注销261万股限制性股票[15] - 1名离职对象25万股按授予价格回购7名调动对象236万股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16] 后续程序要求 - 本次授予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6] - 回购注销实施后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减资手续[17]